共乐镇中心校根据兴教办发〔2013〕37号“关于下达2013年春期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金资助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评议、公示等相关手续,将我镇70名困难学前儿童接受教育资助金进行现场发放。
为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出现,让该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次工作的开展由各园点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中心校审核、评议、公示,安排专人将资助金放到每一位家长的手中。
本次惠民政策的落实让每位贫困的家长真正地感受到党的政策就是好。只有让每一群众真正都吃得起饭、每一名儿童都上得起学,每一位孩子都实现自己的“成长梦”,才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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