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临港开发区发展服务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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