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2年秋期学校教育收费信息的公示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现就兴文县2022年秋期学校收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2年9月1日-2023年1月14日 二、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学前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1.保教费。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应收保教费850元/生·期,实收保教费550元/生·期。乡镇公办幼儿园应收保教费750元/生·期,实收保教费450元/生·期。小学附设学前班应收保教费500元/生·期,实收保教费200元/生·期。少数民族地区享受每期每生减免300元保教费。收费依据为:兴发改价格〔2019〕8号。 2.生活费。在结合上年实际开支情况合理确定预收标准,期末与学生按实结算并进行账目公示。收费依据:兴发改价格〔2013〕5号。 3.保险费。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购买。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 1.教辅费。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川教函〔2021〕155号)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坚持征订渠道唯一、征订范围及数量规范、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自行购买。收费依据:宜发改发〔2019〕170号。 2.校服费。按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自行购买。收费依据:宜发改发〔2019〕170号。 3.保险费。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购买。 (三)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县有高级中学1所(兴文二中),完全中学1所(兴文中学)。 1. 学费。兴文二中收费标准460元/生·期、兴文中学收费标准280元/生·期。收费依据:宜教体函〔2020〕112号。 2. 住宿费。兴文二中收费标准440元/生·期(八人间)、700元/生·期(四人间)。收费依据:兴发改物价〔2011〕4号。兴文中学收费标准300元/生·期。收费依据:宜发改发〔2018〕435号。 3.教辅费及保险费。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缴纳保险和购买教辅。 (四)职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 1.学费,全免。 2.住宿费300元/生·期,文件依据:宜发改发〔2018〕435号。 3.保险费及教辅费。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自行缴纳保险和购买教辅。 三、咨询电话 0831-8822255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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