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召开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会

2017-4-5 11:12| 发布者: 办公室| 查看: 1353| 评论: 0|原作者: 陈丽丽 黄其奇|来自: 四川教育网

摘要: 日前,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召开了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会。全县中心校(园)分管学前教育负责人,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幼教专干陈丽丽再次组织大家学习了《兴文县普惠性民 ...

日前,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召开了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会。全县中心校(园)分管学前教育负责人,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幼教专干陈丽丽再次组织大家学习了《兴文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随后进行了2016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授牌仪式。

会议要求,中心校(园)做好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行政与业务的管理、指导;各民办幼儿园比照标准整改,自觉接受检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收支合理;坚持收费公开,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不得有违规行为;努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严禁“小学化”倾向;排查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办园安全。

针对民办幼儿园的实际需求,会议还邀请了兴文县教体文广局教育会计中心会计朱晓琴进行了财务培训,以促进幼儿园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从2016年开展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起,兴文县教体文广局领导就一直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本着“程序规范、严格认定”的原则,对全县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园开展了细致的认定工作。期间,认定小组对县内提出申请的63所民办园就园舍设施、招生收费、师资队伍、园务管理四个方面进行实地查看。办园条件要基本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要坚持公益性,收费低廉、合理、执行不高于本地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无小学化倾向。在实地查看过程中,对每所民办幼儿园宣传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相关条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最终,初步确定僰王山镇伊甸幼儿园等27所民办园为2016年度兴文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今年2月,兴文县教体文广局、财政局、发改局三家再次联合对初步认定的27所幼儿园进行抽查。随后在兴文县人民政府网站、兴文县教育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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