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发展需要,2017-2018学年拟开设艺术类(民族舞蹈、葫芦丝、吉他)、绘画类(儿童画、素描、国画)、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语言类(小主持人)等特长培训活动班,经研究决定面向教体文广系统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招聘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培训活动兼职辅导教师若干 一、 招聘岗位和名额(特殊人才优先考虑)
二、培训时间 暑期班:学校正式放假后(培训时间20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个项目课程根据安排只上上午或下午半天)。 周末班:学校上课期间每个星期的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个项目课程根据安排只上上午或下午半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热爱青少年儿童,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童心童趣,善于和孩子、家长沟通,责任心强,普通话好,有相关项目教育教学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综合能力强,有教师从业资格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优先考虑。 (二)具体专业要求: 1.器乐专业: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很好地给予学生示范和讲解。所涉及专业:吉他、葫芦丝。 2.舞蹈专业:要求舞蹈专业。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有较好的外形气质,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民族文化修养,擅长民族舞蹈教学。 3.素描专业:具有过硬的专业功底和中、小学素描的教学经验,在教学中敢于创新。曾辅导学生参加县内外各级少儿绘画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4.书法专业:热爱书法教学,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书写能力,善于调动儿童学习书法的积极性,专业基本功过硬。有书法教学经历,辅导学生参加县内外各级书画大赛获奖的优先考虑。 (三)其它要求 除了抓好课堂培训教学外,具有科研意识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主动参加中心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成果展示活动、趣味教学活动及其他 四、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时 间:2017年6月19日以前。 2.方 式:提交《兴文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兼职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文档至兴文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卢艳,陈春。 (二)查验证件及资料上交 1.时 间:2017年6月19日以前。 2.方 式: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内容能反映本人教学、管理水平、工作思路与设想,以及论文收录情况、获奖情况等)、《兴文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兼职教师招聘登记表》纸质文档一份、近期二寸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照片3张到县师培中心青少部卢艳、陈春老师处(101室)。 (三)初选。招聘组委会对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四)面试。 1.时 间:2017年6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 象: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3.方 式:面试以问答或现场表演形式进行。内容分两部分,其中专业理论占40%,专业技能占60%,两部分内容一并进行。 五、工资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实行课时费和绩效相结合,单价为100元/节次(每节课1小时),其中课时费占80%,绩效考核费占20%。 (二)教师在校外活动中心应聘期间,所获得各项表彰奖励,可纳入本人工作单位评优、晋级等的加分项目。 以上招聘内容,最终解释权在兴文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联系人:卢艳,电话:15984463072(短号:61706) 陈春,电话:13989219765(短号:67115) 办公室电话:0831-8835219
兴文县青少年校外中心 2017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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