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兴文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职学生特别资助项目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精神,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政策。由学生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经就读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审核,2023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职学生拟资助246人次,资助标准500元/生·期。 现将拟享受特别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兴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1-8826127。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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