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的通知

2024-3-27 15:42| 发布者: 办公室| 查看: 84| 评论: 0

摘要: 各幼儿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让家长了 ...

 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让家长了解幼儿园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进行备案及公示。

二、公示范围

全县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班)。

三、公示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填报《兴文县各幼儿园(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备案公示表》),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审查上报信息,确保各类资料准确无误后,于324日前将《备案公示表》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交所在辖区中心园,由中心园审核后于325日前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班周敏处,电话:13795986960,邮箱:1412316817@qq.com。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全县进行公示,请各幼儿园及时查阅并认真核实本园信息,如有误及时与县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班周敏联系。

(三)各幼儿园(班)要及时更新备案公示信息内容,每学期初,将《备案公示表》张贴在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监督。

(四)各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体育局重新报备,县教育体育局将在网站上进行修正更新。

 

附件:兴文县各幼儿园(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7日

 


 

兴文县附设园、班信息备案公示表.rar

兴文县公办园信息备案公示表.rar

兴文县民办园信息备案公示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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